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鱗狀細胞癌(squamous cell carcinoma, SCC)是一類由鱗狀上皮細胞惡性轉變所形成的癌症,可發生在皮膚、肺、食道、口腔、子宮頸等多種器官,具有局部侵犯與轉移能力。
鱗狀細胞癌又稱表皮樣癌或鱗癌,原本負責覆蓋與保護表面(皮膚與黏膜)的鱗狀上皮細胞,在基因突變後失去正常控制,形成惡性腫瘤,需要及早診斷與治療。
A:鱗狀細胞癌是一種由鱗狀上皮細胞惡性轉變而來的癌症,既可以是皮膚癌,也可以發生在肺、口腔、食道、子宮頸等器官,因此不是單一器官的疾病,而是一大類腫瘤的總稱。
A:若出現持續數週以上不癒合的紅色粗糙斑塊、反覆結痂或出血的疣狀隆起、硬結或潰瘍,特別是位於陽光暴露部位,就應及早就醫檢查,以排除鱗狀細胞癌或其他皮膚癌的可能。
A:鱗狀細胞癌屬於惡性腫瘤,若未及時治療,腫瘤可能侵入深部組織並轉移到鄰近淋巴結甚至遠端器官,嚴重時確實可能危及生命,因此不可輕忽,應儘早治療。
A:預防重點包括做好日常防曬(使用防曬乳、穿著遮陽衣物、避免正午強烈日曬)、戒菸、避免長期接觸致癌化學物及定期檢查皮膚異常變化,特別是有免疫抑制或癌症病史者更應提高警覺。
A:建議與腫瘤科、皮膚科或相關專科醫師討論病理報告、癌症分期與可行治療選項,及早安排手術或合適的治療方案,多數早期個案在妥善治療後預後良好,但仍需定期追蹤,以便及時處理復發或新病灶。